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责任单位:建设局)
(二)“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0公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所,完成10000平方米校舍主体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教文体中心)
(四)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提升户厕10541座,建设公厕5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农办>)
(五)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区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六)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改扩建托育机构1家。(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七)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结合校园体检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八)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农办>)
(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6人,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农办>)
(十)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农办>)
(十一)就业促进工程。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778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96人,就业困难再就业639人。(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局)
(十二)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完成残疾儿童救助37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539人、辅助器具适配200人、职业技能培训41人、城乡新增就业42人、托养43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6户。(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农办>)
(十三)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等“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由区党政办(妇联)积极向省、市妇联申报救助,并按照确定的救助名额及救助比例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十四)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1个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1个,建设更新3个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建设乡镇(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个。(责任单位:教文体中心)
(十五)“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1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23场。(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十六)免费为城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人数1.9万以上。(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十七)城市排涝能力改造提升。对30公里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检修。新建、改造和疏通排水管网约4.2公里,彻底清掏区200余座收水口。(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八)免费为14周岁女孩接种国产2价HPV疫苗。对14周岁适龄女孩无禁忌人群,在“知情、同意、自愿、安全”前提下,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2剂次。(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局)
(十九)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2024年提高我区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提高到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提高到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十)为1个居民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责任单位:建设局)
(二十一)建设提升4家社区老年食堂。(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含农办>)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实施21项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程取得扎实成效。经济发展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区有关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各部门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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