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装[2017]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
为做好《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实施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41)
附件:《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招商网络
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 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