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高技规〔2016〕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资金安排方式、评审优选程序、分配原则和标准、工作时限等,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6日
来源:招商网络